
鸡精提鲜、酱油增香,调味品是百姓厨房里的必备之物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“歪脑筋”,将散装调味品摇身一变,包装成知名品牌,通过网络平台销往全国。近日,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,被告人李某因“重操旧业”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。
出狱后“重操旧业”
李某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入狱,出狱后经营着一家面包店,但生意始终不温不火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遇到旧友王某(另案处理)。交谈中,王某提议合伙做假冒调味品生意,直言“有利可图”。想到曾经售假带来的高额收益,李某动起了“重操旧业”的心思,两人一拍即合,决定铤而走险。
“散装鸡精价格便宜,分装在品牌鸡精的包装袋里,就能以正品价格卖出,利润空间很大……”2024年5月,两人正式开始生产、售卖假调味品,王某负责租赁场地、进购散装鸡精和品牌包装袋,李某负责注册网店以及日常的打包、发货。在租赁的小作坊里,灌装、贴标的散装鸡精,摇身一变成为“品牌”鸡精,通过网络平台被销往各地。
屡屡售假终落法网
“假冒品牌调味品的生意,成本低、利润高、来钱快,不如自己独立经营,赚得更多……”随着销量的攀升,李某的贪念也愈发膨胀。2024年10月,他决定“单飞”,自行联系渠道采购更多假冒品牌调味品,继续以正品名义在网上销售。在他看来,这桩“低成本、高回报”的生意,值得“独立经营”。
沉浸在高额收益中的李某并未意识到,公安机关早已盯上了他的网店。2025年4月,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线索,随即展开侦查,同年7月将其抓获归案。2025年12月,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提醒
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并予以销售,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扰乱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,更可能因散装调味品质量无保障,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,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
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、诚信经营,切莫心存侥幸,为谋取利益铤而走险,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。消费者也要提高辨别能力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,一旦发现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,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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